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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西安碑林拓碑经营行为
 
文/魏英杰
 
我质疑西安碑林拓碑经营行为的微博发出后,西安媒体《华商报》采访了博物馆有关人员,“西安碑林博物馆”新浪官方微博也通过私信进行回复。当时我向华商报记者提出了七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回复,相关回应也存在若干疑点,这里一并提出来,再行请教。
 
一、那些碑石是否是文物?
 
西安碑林博物馆官微的私信答复是,根据规定元代以前的碑石不允许做拓片,做拓片的碑石是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过的明清或复刻碑石。华商网采访博物馆称,针对展区内长期拓片的几块石碑,那些均为根据原碑拓片的翻刻碑,目的在于为游览者提供纪念品。
 
这也就是说,博物馆日常进行拓印的有的是文物,有的其实是翻刻品,也就是假古董。这里不知是否存在经营者有意误导游客的现象?从微博留言看,至少不能摆脱这种嫌疑。
 
二、文物是否允许经常性拓印?
 
对此,博物馆方面没有正面答复。但从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对那些允许拓印的文物还是翻刻品,其拓印行为均为日常性的活动。
 
根据文物法等规定,对馆藏二、三级文物进行拓印的,应当报省一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馆藏文物拓印,应拥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但这里有个问题,到底是每次进行拓印都需要报批,还是报批一次只能在限定期限或限定次数进行拓印?文物保护法作出相关规定,肯定是出于保护文物的初衷,而不会鼓励利用文物进行经营活动。但由于相关规定不明确,这可能给文物保护单位提供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我认为,针对文物的日常拓印行为不应得到鼓励或默许,主管部门应对此加以明确。
 
三、拓印是否属于商业行为,拓印收入用于什么用途?
 
据《华商报》报道,西安碑林博物馆研究员、著名碑帖专家陈根远表示:拓印收入是碑林博物馆的一项经营项目,因古建维护需要很大费用。
 
博物馆是事业单位,拓印经营收入理应是事业性收入。根据规定,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用于文物的保管、陈列、修复、征集等公共用途。到底西安碑林拓印所得进入了什么账号,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又是怎么安排使用的?希望有关方面对此能有所解释。有兴趣的朋友,或可向当地提出公开申请。
 
四、拓印行为是否会对文物构成破坏?
 
对此,博物馆方面也没有正面回应。但从相关禁止性规定来看,对文物进行锤拓,特别是经常性的拓印行为,难免会对文物产生磨损破坏。据介绍,平时负责拓碑的工作人员都有十年以上经验,他们的技艺都很精良。这大概只能是起到减少磨损作用,而不能避免磨损的发生。
 
我认为,对于那些明、清时期的二、三级文物,博物馆也应限定拓印次数。
 
五、碑林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何以实行门票高收费?
 
西安碑林博物馆研究员陈根远先生表示,碑林博物馆收费是因为,碑林属遗址类博物馆,对人员的容纳量有限,要防止过于拥挤对文物的损害。
 
西安碑林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根据2008年《文物局发布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通知》,2009年,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等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这应是西安碑林实施门票收费(旺季75元,淡季50元)的政策依据。
 
不过相关文件也指出,鼓励暂不能完全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实行低票价政策,而西安碑林目前的票价很难说属于低票价。
 
至于所谓的收费是要防止过于拥挤对文物的损害,这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理由。事实上,如免费开放的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如今采取的办法是每天限定4000人入馆(上午2500人,下午1500人),这也是通行做法。目前,针对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家和地方均安排有专项资金补助。不知西安碑林是否属于补助范畴?
 
最后,我认为汇聚历代书法艺术瑰宝的西安碑林应该免费开放(当然,财政上应给予支持),同时减少对文物的破坏性拓印行为。这些历代碑刻是全民拥有的共同文化遗产,不该沦为经营性景区,更不能成为部门牟利的道具。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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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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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家、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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