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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的人”出境游该如何维权
文/魏英杰
近日,关于内地一对夫妇在香港旅游维权的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女子称自己是“有一定身份的人”,引起了网民猜测。有报道证实,她老公郑先生确为内地一名公务员。
这对夫妇因旅游大巴迟到,愤而投诉、报警,这并非全无道理。只要他们觉得权益受损,采取适当方式维权,理当得到尊重。任何人都有权捍卫自身权利,这是现代文明社会值得珍视的一种品质。事情发生后,香港旅游相关部门(协会)负责人纷纷表态,郑先生一家获得适当赔偿,也表明当地对游客权利的充分重视。这应是看待这起事件的一个基本立场。
不过,这起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还在于当事人采取的维权手段及其折射的文化心态。郑先生质疑:香港是个讲法治的社会,(这样做)完全是欺诈。这话说的不错,也是维权的合理合法方式。只是看他声泪俱下的样子,不知道还以为受了多大委屈。这不禁让人怀疑,作为公务员的他,是否平时从未遭受过如此冷遇。拿事情的大小和郑先生的反应对比,让人感觉他的心理素质是差了点。
郑太太说的话,更是毫无逻辑、不知所谓。她对着镜头强调两点:一是他们到香港买了好几万块钱的东西,为香港做了贡献;二是,他们在内地“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说白了,前者是显摆有钱,后者是想耍特权。问题是,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不说在内地如何,在香港恐怕行不通。不管她说哪一点,都与维权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买卖讲的是你情我愿,只要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关系也就两清了。要说这是为香港做贡献,人家或许还会说,这是替你省钱了呢。至于把自己的身份放到这桩事件中,充其量只能当笑料看。
有些人出境旅游,多少会把自己在内地的不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表现在待人接物上。近些年来,随着内地人员出境游持续升温,这一点表现得尤为突出,而这也是发生种种文化冲突现象的症结之一。比如网上流传的国外商店用中文写的各种警示牌,反映的就是这种问题。不得不说,郑太太所强调的,恰是难以让当地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的思维方式。她的这种表现,并非完全出自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而还含有浓厚的特权意识。
也不排除一点,这对夫妇情绪表现如此激烈,或是出自于一种“权利的匮乏”。不妨把场景置换一下,假如这是在内地发生的事情,这对夫妇会怎么做?他们会因为大巴迟到而投诉旅游公司吗?又或者打电话找消协?旅游公司或消协会重视这起事件吗?记得不久前,香港方面因有内地旅客被迫在大巴上过夜而郑重道歉,但这种情形在内地并非没有发生过。这表明,或许正是香港的法治环境,激发了这对夫妇高调维权的充足底气与乐观预期。
倒不是说这么做多少不妥。但既然对当地法治有信心,就没必要拉大旗作虎皮,又显摆阔气又卖弄权力身份。对于这点,香港旅游业议会相关人士也表示,若旅行社无错,便应该“企硬”(站稳立场)。何谓法治,简单讲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既不是看双方身份,更不会因谁的嗓门大而有所偏颇。对于内地出境游人员来说,重要的是要“入乡随俗”,遵守当地法规习俗,依照当地法规去主张自身权益。
特别是对于那些“有身份的人”,出境游时遭遇维权纠纷,更应具备这种法治常识与文明意识。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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