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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一位长期跑政法的媒体朋友神秘地告诉我:浙江高院已决定对十年前一桩杀人案进行改判。

 

他说,被无辜牵扯进这桩强奸杀人案的是来自安徽的叔侄俩,他们原本是开货车的。当年他们跑车到杭州,途中让一同县年轻女性搭顺风车,结果女的在杭州被杀害,叔侄俩成为重大嫌疑人。他重点提到的是,这案子当年之所以定案,是通过线人在看守所“贴靠”,获得口供。后来这个线人出事,才扯出这桩冤案。代理这桩案子的律师,也就是涉及同一个线人的另一桩冤案的代理律师。那桩案子成功翻案后,这对叔侄托人找到了这位律师。

 

这对叔侄就是坐了10年牢的张高平和张辉。十年一觉冤狱梦。如今,他们已平安回到家乡,却不得不面对家庭破散的悲惨命运,努力重新生活。媒体报道的,与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有些细节未引起足够重视,或者没有披露出来。例如,这案子能够翻案,并非司法系统主动进行重审。事实上,这对叔侄历年来递交给浙江方面的申诉材料都石沉大海,没有进行登记。更值得强调的是,当年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可证明死者被强奸致死,结果张氏叔侄仍以强奸杀人罪定罪。

 

这起案子令朋友十分困扰。他向来认为,杭州公安人员素质比其他地方好,不敢乱来的。平时,如果有人说一句公安坏话,他都要与人争论半天。这桩案子却让他不得不承认,过去对公安的看法太一厢情愿了。他也说,平时听到过公安说要找人“贴靠”获取口供,他却从未往坏的方面想。但在我看来,他原来的想法本身就过于主观,即便有经验作为支撑,也不能证明那就是全部事实。可见,人的经验多么具有欺骗性。

 

为此案感到震惊的,还有他的一位公安朋友。这位朋友在公安系统担任一定职务,自己却也说:以前总认为这种冤案只会出现在“穷乡僻壤”,没想到这次就发生在身边。这种看法颇具代表性。这说明连有些公安人员都认为,会在这种案子上出现如此明显差错,简直不可想象。实际上,包括上央视表示此案”无懈可击”的那位“女神探”,自己都未必料到真相会这般惨烈。

 

这位“女神探”敢于上央视现身说法,除非心理十分强大,否则只能说她当时认为张氏叔侄确实是真凶——因此才会那么相信口供。换句话说,在对张氏叔侄进行审讯时,她在主观上可能已认定他们就是凶手。而且很有可能,她以及她的同事平时就是这么办案的。据说,当公安人员从监控锁定张氏叔侄时,便已认为破案在望。大概也是在这样的实操经验支撑下,一桩从证据上难以定罪的案子才会这么被办成“铁案”。

 

由此,我们不难勾勒出这起冤案的制造过程。审讯人员主观认定谁是凶手,然后采取非法手段诱供、逼供来实现获得口供目的;之后,检察院、法院在同样心理暗示下,一路开绿灯,直至把张氏叔侄投入大牢。为此,相关部门忽视了现场找不到证据证明死者被强奸的关键情节,忽视了从被害人身上提取到其他人DNA的关键证据,忽视了勾海峰案(即此案最大可能的真凶)与此案的高度相似性……

 

公安人员不是根据客观证据来办案,而是根据主观判断来寻找证据,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这表明了程序正义的严重缺失。检察院、法院缺乏独立性,跟着公安部门的感觉走,也是这桩冤案产生的另一重要成因。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对证据充分的案子一般判处死刑,而对证据不够充分的则判处死缓或无期。这看似公允,实则也在不断侵蚀着司法的正义性。其背后思维就是“宁可错判,不能放人”。这种司法思维,与“命案必破”、“结案率”等考核指标息息相关。

 

在这样的执法与司法背景下,可以说发生张氏叔侄的悲剧并非偶然,相反他们沉冤得雪才算得上是一个异数。这是一个体制性痼疾,与冤案发生在哪里无关。河北青年聂树斌冤死已十八年,真凶现身也已八年,但这桩案件至今未能翻案,足以说明问题。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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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魏英杰

30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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