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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格外突出,损害了民众健康,也对社会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再不下大力气治理,必将“害在当代,祸及后世”。改善环境质量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是一场全民行动。但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必须深刻意识到职责所在,加快改革体制机制,以顺应时代的新要求。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不是来几场环保风暴就能解决问题,而应常抓不懈,形成日常和动态的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环境立法,形成完善的环境法规系统。这既要着眼于当前环境污染现状,也要汲取国外环境治理经验,为环保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撑。例如,当PM2.5问题备受关注时,人们这才发现,在这方面不仅缺乏必要法规制约,连监测体系都未建立。类似教训,不能再犯。
 
再者,应加大环保部门机构改革力度,赋予更大的监管和执法权力。环保部门不是橡皮图章,在地方项目审批中不能成为“应声虫”,沦为摆设。环保部门要向环境污染说不,不仅要有完善的法规作后盾,还要有相对超脱的角色身份,以及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在山东潍坊企业地下排污风波中,当地环保部门被怀疑充当企业“保护伞”,这说明公众对其行政、执法能力有所怀疑。这就需要从机制体制上重构环保部门,使其焕然一新,迎接新挑战。
 
其三,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管者”问题,使相关部门置身于严格监督之下。例如,环保部门的预算开支、项目运作,该公开的必须对公众公开,不能公开的必须说明理由。相关环境监测数据也应实时对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特别重要一点,要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的集体诉讼模式,让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部门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受到法律的惩罚。把政府部门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才能让其有所作为,并及时约束公权力的滥用。
 
不必讳言,中国走了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过去,“只要金山银山,可以不要绿水青山”的做法盛行一时,埋下了祸根。现在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一个进步。但要知道,环境治理的时机并非一直存在,灰霾或可散去,土地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却很难彻底改善。由此可见,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形势已十分严峻,必须赶紧行动起来,不惜任何代价改善环境质量。在这其中,环保部门首当其冲,理应积极回应时代召唤,抓紧采取实际行动,避免成为历史的罪人。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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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魏英杰

30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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