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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院分家”对保护文物有好处
 
文/魏英杰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政协常委会日前通过《关于推进北京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完善的建议案》,提出可考虑将故宫的“宫”与“院”分开。具体设想是,一方面使故宫成为集中展现明清皇家宫廷文化的场所,另一方面择址新建一座博物院,作为专门展示故宫所藏180余万件文物旧藏的场所。
 
这项建议表面看是为了缓解宫、院矛盾,减轻故宫游客大增给文物古建保护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不过,从北京大力申遗的趋势看,这项建议也有腾出故宫空间,发展故宫游览业的用意。不言而喻,北京一旦申遗成功,包括紫禁城(即故宫)在内的旅游景点将迎来大量游客,而从保护故宫馆藏文物出发,其开放程度将难免受到限制。这对北京的申遗大计及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可避免会产生影响。
 
但应承认,若非从开发利用角度考虑,这一建议对保护文物确实也有好处。故宫文物与故宫本身的保护工作存在冲突,这是一个事实。目前,故宫馆藏文物高达180余万件,整理、保护、研究和展览这些珍贵文物需要动用专门人力物力。目前故宫对外展览的藏品仅为1%,足证其所受限制。而故宫本身也是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乃世界现存最大、最完整的木质结构古建筑群,其保护工作同样艰巨。仅去年国庆期间,故宫在限流情况下,每天仍要接待8万名游客。可见,把这两项工作集中于一个机构,这很难说是好办法。
 
去年故宫发生的“多重门”事件,也证明了故宫目前管理体制存在重大弊端。“多重门”风波种,既涉及故宫商业运作的“会所门”,也包括展览和安保工作方面的“失窃门”,以及指向文物整理保护工作的“瓷器门”、“古籍门”,甚至发生让人对故宫管理人员素质产生疑问的“错字门”。这充分表明,故宫现有运作体制的弊端是全方位的,必须加快体制改革才能加以纠正。在这背景下,宫院分家应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改革方向。
 
不过也要看到,宫院分离方案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详细加以科学认证,方可进行启动。例如,故宫博物院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北京市政协的建议案能否进入决策视野,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故宫博物院对这么一个既是分家也是分权的设想,会不会有所抵触,也很成问题。虽说故宫的建筑特点对文物保护存在不利因素,但故宫已建了地库加以解决,另行择址的话,必然涉及文物转移等大量工作,这是否会对文物产生破坏,同样必须考虑。此外,故宫馆藏文物中,部分属于历代旧藏,还有部分是皇宫器物。皇宫器物一旦离开故宫,可能失去其展示氛围,因此怎么个分家法,也值得好好研究。
 
总的来讲,我认为故宫分家比不分家好处多,但分家涉及问题确实也不少。这里牵涉的层面,显然不是北京市政协所能囊括。所以,如果觉得设想可行的话,应该由一个牵头部门出面,联系各有关单位成立协调组织,进行前期论证和必要的方案设计。这里不妨提供一个思路,针对故宫馆藏文物另行择址保护方面,或可借助新成立的国家博物馆力量,对二者加以整合。也就是说,由同样是副部级单位的国家博物馆,接手负责故宫馆藏文物的保护和展览工作,再把故宫本身的保护与展览工作切出去,另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
 
这也许是一个可大大减少分家阵痛的合理方案。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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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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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家、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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